广元地处四川北部,位于龙门山区、米仓山区和盆周山区交汇地带,区域内山高坡陡谷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隐蔽性与突发性强,地震、地质、洪涝等灾害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
聚焦防灾减灾救灾和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广元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地灾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创新“1334”工作法,打造地灾处置新样板,全力守住地灾安全红线和底线。
建强“一个机制”
集聚合力增动能
建立“政府统筹、部门推动、县区实施、乡镇参与”工作推动机制,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双组长”领导下,应急管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强化协调联动,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乡镇参与先期应急处置与后期管护,全链条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使用、管护闭环监管。
2019 年以来,争取到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 7290 万元,实施排危除险项目 407 个,临时工程治理项目 77 个,有力保障了 3 万余人、2.3 亿元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了“小资金”办成“大实事”、“小项目”托起“大民生”,“小切口”做好“大文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依托“三大平台”
查清隐患明底数
创新建设举报奖励平台,2023年广元市投资200余万元开发建成“广元隐患随手拍”系统,将地质灾害隐患纳入群众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范畴,对发现隐患举报人按照隐患大小给予15元—2000元奖励,累计收到群众举报地质灾害隐患527项,发放举报奖励1.5万元。
依托“四川灾情直报通”平台,各村组(社区)落实灾害信息员3336名,专职负责网格区域内地灾隐患排查,实现地灾信息“省—市—县—乡”一键式上报,累计排查近6000平方公里,发现隐患点575个。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2021年建成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横向与市级部门、纵向到县区乡镇的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对全市地灾隐患、重点风险区域实现实时监控。
建好“三本台账”
规范程序强实施
聚焦应急排查、排危除险、临时工程治理三大关键环节,按照“及时上报—迅速排查—快速处理”工作流程,制定地灾应急处置指导手册,明确地灾应急处置“3012”机制,即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区)应急部门30分钟内组建核查小组并上报灾害基本情况,1小时内到达现场核查,2小时内形成踏勘意见表并反馈处置意见,实现地灾隐患处置标准化、高效化。
将全市484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按照排危除险、临时工程治理两个类别建立项目清单,明确“项目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内容,每月滚动更新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前,县(区)应急部门会同乡镇政府、施工单位、受威胁群众召开应急处置项目工作协调会,协商解决项目水电、道路、临时用地等问题,由乡镇出具项目实施承诺书,确保项目处置群众满意率100%。
强化“四项保障”
精准施策提质效
积极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中的专业咨询作用,组建广元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涵盖地质、水利、工程治理、应急救援等4类专家46名,在应急排查、方案制定、项目验收等环节引入专家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具有地质灾害防治乙级以上资质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14家,建立市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库,以“工程质量”为导向,对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定期更新、实时补充、动态调整,全面提升项目实施效率、质量。
与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四川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中心、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整合地基微变感知雷达边坡监测系统、便携式地质灾害应急监测仪等高科技救援设施设备24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推广“先实施后补助”,鼓励县区统筹整合项目储备、地灾防治结余等各类资金180万元,通过“自筹自建”先行实行地灾应急处置项目7个,项目结束后统一申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