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人注意!即日起全县大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非法改装→

民生   2024-11-09 18:41   云南  

来源:彝良圈综合整理于彝良警方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综合编辑:小吉15969005442(微信同号)


注!意!啦!

彝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即日起

在整治辖区范围内开展

对摩托车、非机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包含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超员载人、

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及省、市、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对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彝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对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查缉机制。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常态化开展整治。


二、整治对象:摩托车、非机动车。


三、整治范围:彝良县辖区范围内。


四、整治重点: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含夜间); 

(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

(三)酒驾醉驾、飙车炸街;

(四)超员载人、逆行、闯红灯;

(五)无牌无证;

(六)非法改装;

(七)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

(八)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被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予以曝光。

(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涉及相关单位人员通报所在单位;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车辆将予以暂扣并通知其家长,学生的违法行为将通报所在学校。

(三)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彝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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