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的传递。适量献血不但无损身体健康,还能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发病率、降低血脂。当您的热血流淌在素不相识的同胞体内,凋零的生命之花因您的热血重新绽放,您献出的不仅仅是鲜血,更是一份对生命的祝福!
当前,受天气影响,街头献血者大幅减少,血液库存持续走低,我区血液保障任务面临严峻考验,临床病患的生命安全也时刻面临威胁。中心血库将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8:30-11:30,在长寿区人民医院北城院区门诊广场,开展集中无偿献血活动。请符合条件的员工积极参加并鼓励患者亲朋好友参与。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0日
献血温馨提示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年龄: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献血前一天请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劳累;献血当日保持身体和心理状态良好。
4.请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两餐宜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油腻食物。
5.提前了解一些血液和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6.女性献血者应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7.献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医保卡等均可)。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应采用三指平行加重按压穿剌点10-15分钟止血,并在献血休息区休息10-15分钟;感觉无不适后方可离开。穿剌点24小时避免着水,请勿用手揉搓。
2.献血后正常饮食,可适当饮水补充水分,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4.如针眼处出现青紫。24小时内可冷敷,24小时后可热敷;如青紫面积较大或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尽快联系血站。
三、献血间隔期
1.献全血后再献全血:不少于6个月。
2.献全血后再献血小板:不少于3个月。
3.献血小板后再献全血:不少于4周。
4.献血小板后再献血小板: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