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录新电子税局,首页可以看到纳税信用级别:
(二)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进入纳税信用管理界面:
(三)
点击【评价年度】,选择需要复评的年份,点击右侧【申请调整】,进入复评页面:
Tips
对于同时符合多个纳税人信用事项办理条件的,会弹出确认框,由纳税人自行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此时选择“申请复评”即可。
(四)
选择【申请信用复评原因】,填写必选内容,并上传必报资料。预览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五)
完成提交,等待审核:
(六)
如您需要查看办理进度,可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或者在首页热门服务内直接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为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如果您符合条件,可申请2024年度的纳税信用复评哦!在【复评申请原因】中选择“截至本月底,设立时间已满12个月”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