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发票热点问答(一)

政务   2024-11-11 15:57   江苏  


1.我想申请邮寄领用纸质发票,请问如何操作?
答:建议先进行邮寄地址维护,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邮寄地址管理】录入地址信息完成地址添加(只支持添加市内地址)。
然后,再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领用】,新增领票信息后,取票方式选择邮寄取票即可。


2.月初进入“发票使用”模块开票时,发票额度不够,无法开具数电票,请问如何处理?
答:首先判断是否已经申报。
1.已申报,额度不够。可能存在降额情况,可以办理提额申请。
2.未申报,额度不够。建议纳税人先申报。
未申报之前,可用发票额度=上月剩余可用额度&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孰小值。
已完成申报,可用发票额度=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本月已实际开票金额,如果额度仍然不够的,可以申请办理发票额度调整。


3.由于近期开票金额少导致数电票额度降低,无法满足现下用票需求,如何处理?
答:可以在网上提交发票额度申请调整。
方式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方式二: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开票业务办理】→【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按要求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完成后点击页面底部“申请”按钮完成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及时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4.发票数量不够用或者想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额度应该如何操作? 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的办理进度?

 答:增加发票领用数量或者提高最高开票限额可以在【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中提交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发票领用数量或者提高最高开票限额。

纳税人可以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查看发票额度调整情况,包括申请日期、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审核状态等。


5.我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的额度较低,数电票额度不够用,怎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提高定期定额的额度,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中提交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定期定额。


6.数电票额度调整申请可以撤回或者作废吗?

答:在审核状态为“已提交”状态下可以进行撤销操作,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开票业务办理】→【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或者点击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对申请记录点击【撤销】即可撤销该条申请。

注意:若审核状态为“审核中”和审核通过后均无法作废或撤回,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再次发起调整。


7.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

答: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

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8.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红字发票?

答: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

(1)选择票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然后点击右侧的“选择”蓝色按钮;

(2)信息确认:核对发票信息,选择红票的票种,选择开具红票的原因,如需部分冲红则录入相应的数量/金额,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成功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

如果是无需对方确认的情况,则销售方可以直接在【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开具红票;如果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则需要等待对方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进行确认后,再由销售方在【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开具红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秦淮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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