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如果法官是公正的,还要律师干什么?

学术   2024-12-27 22:01   河南  


如果法官是公正的,还要律师干什么?
作者:王辉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如果法官是公正的,还要律师干什么?相信很多当事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律师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走程序,更重要的是监督司法人员依法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职业的应然性如果等于实然性,律师职业存在的价值就不大或没有存在的意义及必要性,但现实中并非如此,由于人类本身的局限性和多样性导致法官职业群体和个体都有自身的利益,在应然性要求和自身利益冲突时,会产生多种选择和价值判断。抛开法官职业非法利益不谈,一些看似合法但缺乏职业道德约束的范畴内的司法行为,难以进行判断,但确实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例如:在法院民事案件审理中,案结事了和公平正义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原告的诉求在于诉讼请求被支持,被告的诉求在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法官的诉求应当是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实现公平正义,但目前部分法官实际的诉求可能是:“如何在最少的工作量下,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的情况下了结案件?”,在此种目标的加持下,撤诉和调解可能就成为法官最大的利益追求,在法官实际切身利益的面前,往往司法的天平可能就会发生一些变化,比如夸大原告诉讼请求可能不被支持的风险或被告败诉的可能性,利用其在法律上赋予的神圣地位和司法权威背书的基础上,基于当事人对于法院和法官天然的信任,迫于压力在不公平不公正但自愿的基础上撤诉或调解,这种结果看似案结事了,但并不公平公正,虽然看似“案结事了”,但实际上缺破坏了司法威信之源——司法威信之源在于公正、透明、高效和公众的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很尴尬,不能劝当事人不相信法官,从而加速司法威信的崩塌(司法威信的崩塌对律师也毫无益处,唇亡齿寒而已),同时也不能让当事人完全信任法官,因为法官有自身灰色利益的存在,如果完全信任法官又会导致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律师法要求律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及规定。

我曾经有个真实案例,法官在开庭前劝当事人撤诉,称其案件不能胜诉,经律师劝说无效,当事人选择信任法官,当事人立刻申请撤诉,然后到律所要求律师退费;几年后,当事人逐渐意识到被法官忽悠撤诉了,又找到我请求继续原来的诉讼,最终案件胜诉并得到实际履行。幸运的是,这个案件最终的结果是赢了,但如果不幸败诉了,当事人又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被律师忽悠了?
所以正确客观的认识法官,不神话也不黑化,不白也不黑,可能更多的是灰,一样是人,不要过高地期待人性,也不要完全忽视人性。
所以律师存在的必要性,就是站在其代理的当事人的立场上进行专业的判断和服务,避免法官和对方及律师利用专业知识不对等或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去损害己方的合法权益,简而言之:委托律师就是在进行法律程序的同时,避免被有些法官和对方及律师合法的忽悠。(杠精:自己的律师也会忽悠当事人!答:不否认有害群之马的存在,这种情况那个行业都无法避免,所以不争论,杠精说的都是对的!)
如果法官是公正的,还要律师干什么?就是因为有律师的存在,才能促使法官在更大程度上具有接近公平和正义的可能性,否则,就像《人民的名义》中那位法院院长说的话一样,法律的最终解释权被垄断后,何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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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监事 综合事务部主任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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