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哈斯陶格陶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学磊、孟和乌力吉、王艳霞、牧仁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计2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窦文博,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筱虎,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徐敏,旗人民法院院长周磊,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前,旗人大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代表公民列席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工作评议和履职评议。
会议强调,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推动全旗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推动全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与代表、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高质量完成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向代表和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指出,开展评议工作是旗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落实旗委“六个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一府两院”被评议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要把此次评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真正把评议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供稿: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鲍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