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旗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哈斯陶格陶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学磊、孟和乌力吉、王艳霞出席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情况报告》《关于全旗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巴林右旗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对“一府两院”部门工作评议和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调查报告。
供稿: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秦丽娇
校对:王春雪
一审:张艳 尹巍
二审:赵伶俐
三审: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