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血液,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第十四条:禁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证。
禁止雇佣他人献血、冒名献血。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或者 雇佣他人献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买卖、转借或者冒用无偿献血证的,不得核销采供血成本费用,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其违法行为信息通报相关征信机构。
如果血液变成可交易的商品
那就像把生命安全挂在购物平台上
这可是大大的安全隐患啊
一旦有了利益驱动
各种安全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比如血液被稀释
献血者的健康状况被隐瞒
接受输血的病人会陷入更大的危险
而无偿献血者则没有必要隐瞒健康状况
这样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
血液买卖存在多方面的危害
对于卖血者
• 健康受损:非正规的采血过程往往忽视安全和卫生标准。卖血频率过高会导致贫血,出现头晕、乏力、心慌等症状。而且可能会因为共用针头等不规范操作感染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血液传播疾病,这些疾病会对身体造成长期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伤害。例如,艾滋病病毒会攻击人体免疫系统,感染后发病的患者可能会饱受各种感染和疾病的折磨。
• 被剥削利用:卖血者通常是出于经济上的困境或者受到欺骗而参与血液买卖。他们往往被非法组织或个人利用,得到的金钱补偿远低于血液本身的价值,还可能陷入被控制的危险处境。
对于受血者
• 医疗风险增加:非法买卖的血液未经严格的检测和筛查,其质量和安全性无法保证。受血者输入这样的血液后,感染各类疾病的风险会大大增加,这可能会让他们本就脆弱的身体状况雪上加霜,甚至危及生命。
• 影响治疗效果:如果输入的血液质量差或者血型不匹配(在非法渠道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可能会引发输血反应,出现发热、过敏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溶血反应,不但不能达到治疗目的,反而会引发一系列医疗问题。
对于社会
• 扰乱医疗秩序:血液买卖行为会干扰正常的血液采集和供应体系。正规的血库如依靠志愿者无偿献血来保障医疗用血的充足和安全,血液买卖会导致人们对献血机制的信任度降低,干扰血液的正常供应,使真正需要用血的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救治。
• 助长违法犯罪之风:血液买卖通常伴随着一系列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存在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治环境,滋生更多的社会问题。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
它承载着希望与生机
非法买卖血液的行为却如毒瘤般危害着社会
非法买卖血液,是对生命的亵渎
每一滴非法交易的血液
都可能是疾病的传播载体
给受血者带来无尽的痛苦
卖血者也会因不规范操作损害自身健康
或在利益诱惑下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破坏了正规的血液采集和医疗用血体系
它让那些无私奉献的无偿献血者寒心
更让等待用血的患者陷入困境
让我们坚决抵制非法买卖血液
做守法公民,明辨是非,不被利益所惑
若发现此类违法行径,要勇敢向有关部门举报
让我们用行动捍卫生命尊严
维护法律尊严
让血液在合法、有爱的环境中流淌
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希望
来源:海南省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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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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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曾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