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我县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一)零就业家庭人员;(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四)“40·50”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和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办法
结合实际,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分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吸纳人员两类分别受理,具体如下:
(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报
(二)关于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3.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4.申报时限及地点: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及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请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共就业股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不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范围
(六)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三)2024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受理。未尽事项,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共就业股(咨询电话:0872-3074083)或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咨询。
特此通告
编辑 |马晓燕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