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召开第二届高学历人才座谈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石卫,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邹瑜,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王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文初,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阳万成出席,与来自公司各业务板块的高学历青年员工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发展,共谋未来。会议由人力资源部(干部人事部)经理高璐主持。
本次座谈会围绕“才智驱动·创新路”“发展赋能·筑基石”“携手共进·谋发展”三大主题展开,旨在倾听青年心声,了解青年诉求,为土木公司未来发展献计献策,共建“全新土木”。
才智驱动,创新赋能
座谈会伊始,青年员工依次进行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分享了各自的成长经历和主要工作成果。
青年员工围绕“企业成长支持、创新环境营造、培训机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等四个议题进行阐述,分享了自身成长过程中企业提供的支持,并结合自身经历,提出了对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培训机制、构建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发展赋能,筑梦未来
“发展赋能·筑基石”环节,青年员工围绕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发展、素质提升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困惑。公司领导针对青年员工的提问,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青年员工指明了前进方向。
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携手共进·谋发展”环节,青年员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公司目前发展存在的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建议以及如何共同应对挑战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想法。公司领导对青年员工的积极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大家要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为公司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胡石卫表示,此次会议他感受到了青春的活力和气息,感受到了成长的快乐和烦恼,感受到了后生可畏,未来可期。他提出,公司将继续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梯队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加强体系建设,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强化业绩导向,激活团队内生动力。同时,他勉励高学历青年员工勤于学习、忠于职守、善于思考、精于专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并提出三点期望:
一是培养格局意识、危机意识、担当意识,拓宽格局;二是提升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全面发展;三是保持乐观向上心态、自警自省心态、常怀感恩心态,茁壮成长。
此次座谈会内容丰富生动,氛围和谐融洽,不仅让我有机会与公司领导交流学习,而且阐述了个人成长经历和心声,领导的答疑解惑解开了我内心的困惑,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认识得更加清晰。
——田敏
通过参与本次座谈会,我感受到自己的差距,同时获取了新的知识、见解和最新的行业信息,对所在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接触到多样化的观点和想法。我从他人的经验和建议中获得解决自身面临问题的灵感和方法。
——肖时忠
能和公司领导面对面交流心声,感觉非常荣幸。能把基层的心声反馈给领导,更是公司对员工的肯定和信任。我们要对得起这份信任,发光发热,一同走出一条创新路!公司好!员工才能更好!
——向恩贵
很感激公司组织的这次座谈会,给了我与领导“零距离”交流的机会。老生常谈的问题,领导却能说出不一样的见解。座谈会虽然结束了,但是学习不能停下脚步,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我将会学深悟透,温故知新,践行到工作中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熊鹏
党纪学习教育小课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起来学习原文,增长知识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 | 张沁芳
一审 | 张蕾
二审 | 高璐
三审 | 陈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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