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三季度集体学习研讨,此次会议联学华东分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石卫主持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就相关精神和要求进行深入学习,并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行交流研讨。
会上,重点研读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及结论等内容。
胡石卫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会上形成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个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出了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并重点提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部署要求,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二是要结合实际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定不移深化战略转型,深入推进公司业务布局优化和战略调整;要突出抓好高质量的稳增长,更加注重经营业绩的含金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持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活力,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要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完善党对企业的领导在不同层级落地见效;要切实把抓巡视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三是要持续发力全力冲刺下半年各项任务指标。下半年是抓工作、促落实、求突破的关键时期,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下好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的“一盘棋”;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锤炼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真功夫”;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展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新作风”。
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研讨主题,分享个人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相关内容的理解,探讨公司作为建筑国企的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并就如何增强公司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行思考谋划。
华东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戴良辉从战略是导向,布局优化必须坚守;科技是核心,创新支撑必须坚守;管理是基础,“双效”提升必须坚守;机制是活力,人效培养必须坚守;党建是根魂,治理完善必须坚守五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分享。
联学会上,华东分公司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分别进行研讨发言,谈了学习认识体会,研究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纷纷表示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升运营能力、集约化管理能力、创新驱动能力、区域营销能力等,加快推进提质增效、市场拓展等重点工作,锚定下半年攻坚目标,不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干部人事部)、企划信息部、纪检监督工作部及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二)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
(三)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
(四)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编审 | 张沁芳
二审 | 冯斓
三审 | 陈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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