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院计划于2025年1月3日至3月3日,对2023年、2024年两年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市高院要求,拟在《天津法院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医疗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名录(2024版)》中选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具体流程如下:1、2025年1月2日,通过抽签方式,选取10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抽签先后顺序,依次征求是否参加本次审计工作意见,选取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议价环节;2、我院与选中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以议价选优方式,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3、我院与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承诺书和协议。
经初步统计,我院需要审计的执行案件总量为10万件左右,因审计工作量很大,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需选取资质优良、人员充足、专业力量雄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为此提前进行公告,请无力承担此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退出,退出申请请于2025年1月2日8:00前发送至邮箱bhxqfydcs@163.com。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10号)
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25209617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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