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滨海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每个工作日都有执行法官轮流值班,值班法官集中接待本人承办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执行事务中心(地址:滨海新区洞庭北路鑫盛商务园1号楼)执行信访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请注意,由于每个月工作日天数不同,每一名法官的接待日不固定,请提前查询次月值班情况。
1.执行案件立案后无承办法官的情况
由于目前滨海法院执行案件实行“立案即查”,即为了尽快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执行案件立案后先进入执行实体化流程,由集约查控人员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集中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网络资金等财产情况,随后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初次约谈,告知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核实有关信息,初次约谈后案件交由办案团队办理。当事人可以拨打执行指挥中心热线查询案件的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咨询号码为022-25230033。
2.提交材料交给谁
当事人向执行法官提交各类申请书、财产线索或其他材料的,可将材料邮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鑫盛商务园1号楼执行局。来院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可将材料通过执行事务中心“执接办”执行材料接转中心转交执行法官。
3.调离退休人员案件应该找谁
调离退休人员的案件,由终本案件管理团队集中办理,执行事务中心每个工作日都有终本案件管理团队的法官接待来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提前拨打终本案件管理热线查询相关情况,咨询号码为022-25781869。
编辑:执行局 刘 广
审核:田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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