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国家消防救援局部署要求,深入整治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执法、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漠视企业合法诉求等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具体包括:
1.趋利性执法问题。对同一违法行为区分不同地域、不同对象选择性执法,分别处以不同罚款金额,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选择性执法问题。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过度处罚,或者随意降低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消防违法行为的范围;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处以不同的罚款数额等问题;
3.执法扰企问题。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及涉及“综合查一次”等制度;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审批(以下称“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对投诉举报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具体包括:
1.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隐患整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智慧消防”系统开发和运维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安装;借到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防火巡查之机,索要或收受培训费、慰问金等问题;
2.利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职权从中谋取私利的,或未按规定及时处置异议信息等问题;
3.靠消吃消,以“入干股”、变相借贷、成立“影子公司”、培植亲属“代理人”等形式违规参与涉消经营活动;
4.对群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处置不及时,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
(三)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推诿扯皮;耍官威搞特权,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以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执法“微腐败”等不正之风,漠视群众利益、失职失责行为等问题。具体包括:
1.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反映强烈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等回应不及时、处置不积极、工作不担当,对群众正当合理的诉求推脱“踢皮球”、撇责任等问题;
2.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消防委托行政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微腐败”行为;
4.接受执法对象宴请、馈赠名贵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电子红包、使用其车辆等问题。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一)举报投诉电话:0755-83232247;
(二)举报投诉邮箱:szxfjjdcc@shenzhen.gov.cn;
(三)举报投诉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9号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邮政编码:518000。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依据。提倡举报投诉人在举报投诉过程中实名举报,无明确指向性问题的匿名举报投诉不予受理;
(二)举报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投诉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法对举报投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会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投诉人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
(四)举报投诉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尽快处置,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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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深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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