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12月2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1月10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付志方通报督察报告,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作表态发言,四川省省长施小琳主持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四川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的殷殷嘱托,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赤水河流域已退出水电站124座,持续加强翠云廊古树名木保护,巩固金川县八一电站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成效,锦江流域黄龙溪国控断面水质连续4年为Ⅲ类。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划定生态红线14.8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0.59%,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35.7%、82.6%。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积极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86.7%。长江、黄河干流(四川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系列重要文件,制修订《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等11项地方标准,建立实施赤水河、嘉陵江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13个市(州)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川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051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对照四川肩负的发展和保护重大使命以及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有不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法规政策、决策部署打折扣,工作推进统筹谋划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长江保护法规政策不到位。个别地方在长江二级支流涪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违法建设化工项目,在长江一级支流河道内违法建设尾矿库;省级有关部门化工园区认定审查工作不严不实;广元市违规将河道滩地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范围,且部分已用于项目建设。
产能置换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平板玻璃项目未实施产能置换。一些地方砖瓦产能减量置换执行不到位,违规置换问题突出。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些地方对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重视,既未按要求排查清理上报,也未认真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工作存在不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矿山违规开采等问题整改不力。少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是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及部门监管缺位,在生态保护修复、岸线管控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违法占用林地、采伐林木问题多发,公益林被破坏。
岸线破坏问题禁而不绝。个别地方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砂石企业侵占嘉陵江干支流岸线。大渡河沿线被违规倾倒固体废物侵占河道。
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够到位。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有的省级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规侵占问题。雅安市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生态流量泄放严重不足,对珍稀鱼类生境造成影响。
矿山修复把关不严。个别矿山修复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短板。四川省一些部门和地方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泸州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6天,内江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24.6%;乐山市PM2.5浓度连续三年上升。玻璃、焦化等行业污染整治不到位,部分检测维修单位弄虚作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力。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宜宾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洪口进入外环境。部分地市污水溢流问题也较为突出。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四川省及部分市(州)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市(州)未建成资源化处置设施,一些地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甚至违法堆存工业固废。
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有差距。个别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推进缓慢,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不及时,大量工业废水溢流九龙溪。部分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污水直排漏排问题突出。
四是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全省有13座停用3年以上的尾矿库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有的长期停用仍未完成闭库,有的已闭库尾矿库也存在环境风险。部分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粉煤灰堆场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企业违法问题多发。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违法偷排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以更高要求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来源丨四川省人民政府
编辑丨环保有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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