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是中国为烈士而设立的纪念日。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郁郁青柏掩忠骨,烈烈英魂诉长风。英烈的名字和功绩铭刻在丰碑之上,更印刻在人心深处,2024年9月30日上午,在国家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为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精神血脉,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塔河县大队全体指战员参加塔河县烈士纪念日活动,共同缅怀英烈,寄托哀思。
一直以来,大队注重运用红色传统教育资源,引导指战员继承革命先烈精神,并融入到训练工作中去。此次活动以“缅怀革命烈士、铭记初心使命”为主题,通过扫墓献花、集体默哀、瞻仰纪念碑等形式,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哀思敬仰之情与传承先烈遗志的坚定信心决心。
在烈士纪念碑前,指战员神情肃穆,脱帽致敬,怀着万分崇敬的心情向革命先烈默哀悼念,寄托对先烈的沉痛哀思,表达深切缅怀和敬仰之情。
最深的缅怀是弘扬,最好的纪念是传承。每一个烈士纪念日,都是一次家国记忆的唤醒,都是一次伟大精神的传承,英烈精神如永不熄灭的火炬,指引我们砥砺前行。
— 监制 —
张子龙
— 责任编辑 —
杨 盼
— 本期编辑 —
郭晓丽 李青洁
本文内容系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