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吐普辛村13356亩集体草地组织公开竞价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尼勒克县
乡/镇:喀拉苏乡
土地流转面积:吐普辛村13356亩集体草地,涉及3个地块逐一流转。
地块一:喀拉苏乡吐普辛村集体草场5843亩地(东至:加尔托汗草场交接,西至:铁业克西业,南至:塔木设草场,北至:喀拉巴斯套草场交接)。流转底价:10元/亩。
地块二:喀拉苏乡吐普辛村集体草场4711亩地(东至:加尔托汗草场交接,西至:铁业克西业,南至:塔木设草场,北至:喀拉巴斯套草场交接)。
流转底价:4元/亩。
地块三:喀拉苏乡吐普辛村集体草场2802亩地(东至:加尔托汗草场交接,西至:铁业克西业,南至:塔木设草场,北至:喀拉巴斯套草场交接)。
流转底价:2.5元/亩。
流转期限:5年
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
报名保证金:1000元(壹仟圆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18:00;
报名地点:前往尼勒克县广场信用社一楼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非本村村民流转土地请提前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联系后报名)。
报名联系人:阿地
奴尔 19909992819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喀拉苏乡吐普辛村:阿尔什 14799992432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11:0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吐普辛村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土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5、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6、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7、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9、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必须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报名须知
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该村集体土地、愿意遵守保护土地法律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保证金不得他人代缴,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报名无参与竞价资格。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账户号: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后可在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人: 阿地奴尔 19909992819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
三、竞价须知
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竞价规则:本次发包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考虑本村村民。
四、参与竞价相关要求
1、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2、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注:成交人竞价结束后,需缴纳竞价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请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竞价承诺书。
3、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
五、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3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竞价结束后,未成交方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交易风险保障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存在违规行为,将交易风险保障金转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出让方和第三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