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五小学创办于1920年,学校占地面积8900平方米,2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00多人。在编教职工42人,学校现拥有温州市、乐清市教坛及骨干教师13人,占3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充满青春活力。
学校一直倡导“博雅教育”,以“博雅——让每个孩子艺彩绽放”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博学多彩、雅言正行”的少年为育人目标。我们要让每个孩子在学校里都得到尊重,都能获得成长的喜悦,绽放自己的光彩,体现自我价值。
在每一个十五小人孜孜不倦地努力下,学校先后获得 “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温州市办学水平二级学校”、“温州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示范校”、“温州市校本研训示范校”、“温州市功能室达标学校”、“乐清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样本校”、“乐清市三星级劳动基地”、“乐清市体育特色学校(乒乓球)”等荣誉,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上乘。
1户籍在施教区内及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入学对象,年龄需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入学资格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乐清市范围内的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乐清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
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招收3个教学班,120人
汤东、汤西、万里桥、花浃、汤岙余、霓阳(坭前、坭后)、山前马、大茅岭、谊山、圆木社、路头石村。
适龄儿童监护人搜索安装“浙里办”APP(推荐使用)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home
适龄儿童家长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乐清市”进行入学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具体报名方式见“乐清教育发布”的新生入学报名便民服务指南。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我校遵循《2024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按批次依次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7月23日前,户籍生资格审核。
7月25日前,产权生资格审核。
7月27日前,跨施教区学生、随迁人员子女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7月30日前,具体短信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柳市镇第十五小学校园内
户籍生:
学生一寸或两寸照片1张;
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册户主页、家长页和学生页);
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需复印已接种信息页)。
跨施教区学生:
学生一寸或两寸照片1张;
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册户主页、家长页和学生页);
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需复印已接种信息页);
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随迁子女:
学生一寸或两寸照片1张;
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册户主页、家长页和学生页);
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需复印已接种信息页);
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浙江省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一)录取办法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按批次招收适龄儿童。如招收该批次学生后有剩余名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次学生。
1.“浙里办”平台通过大数据管理中心对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2.学校网上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录取。
注:学校按文件从第一批次到第三批次逐级录取学生。同等条件之下,则以电脑派位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
(二)批次说明
1.第一批次 户籍生:
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安排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等同施教区学生申请入学。户籍、房产于2024年5月3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列入迁入地公办学校2024年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
已到适龄入学的儿童,如因特殊原因要求延缓入学的,请开具相关证明交给学校盖章备案留档,以免影响以后报名入学。
2.第二批次 产权生:
其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不动产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产权生批次安排入学。
3.第三批次 跨施教区学生和随迁人员子女
跨施教区学生:
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乡镇(街道)、跨施教区就读的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随迁子女:
其父母需提供在乐清市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根据学校空余学额优先安排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属有房无证的,须继续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费缴纳凭证2年以上等资料)。
1.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和填写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
2.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统一在8月15日进行补报,根据学校实际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入读施教区学校。
3.未尽事宜,请查看教育局网站《2024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学校联系电话:0577-62601524,更多招生信息,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五小学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