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梁按语: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进一步明确规定:“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按照上述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教育部门是“当仁不让”的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按说是不应该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
但近年来随着校外培训机构问题的不断增多,很多地方的基层教育部门面对不知如何治理、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不是在如何提升素质、强化监管上动脑筋,而是动起了“甩锅”的歪心思,频频以教育部门没有执法队伍为由把自己的法定职责甩锅给市场监管部门,致使市场监管部门逐渐成了承接校外培训类投诉举报的“主力军”。
教育部门没有执法队伍,就可以把自己的法定职责“私相授受”给市场监管部门?这当然是荒唐可笑的。特别是在2022年初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正式下发后,教育部门如果还敢以这个理由向市场监管部门“甩锅”,那就不仅仅是荒唐可笑了,还是典型的无知无畏呀!当然,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对教育部门以此为由的“甩锅”还欣然接受,那当然是同样的荒唐可笑、无知无畏了!
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明确指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重点负责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意识和能力。”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本地区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负责校外培训监管的机构承担具体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
上述表述掷地有声、清晰明了,不会产生任何歧义,没有了推诿扯皮的空间。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地方的教育部门都“甩锅”,绝大多数地方的教育部门还都是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今天推送的这几个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案例就都是由教育部门查处的。希望还在挖空心思甩锅的那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好好向郑州市教育部门学习一下。
郑州通报四起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案例
2025-02-06 12:40·大河报
2月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日郑州市通报了四起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案例。
巩义市查处一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2024年7月2日,巩义市教育局根据市民提供线索,查处一无名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新心花苑二区2号楼X单元X号,无证无照,现场发现学生8名、教职员工1名,开设小升初中英语课程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巩义市教育局进行立案调查,对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七区查处一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2024年9月5日,二七区教育局根据市民提供线索,查处一起以托管名义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的机构。经查,该机构位于二七区勤劳街人和家苑底商2层,无证有照,现场发现学生15名、教职员工1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二七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警告的行政处罚。
金水区查处一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2024年11月19日,金水区教育局在日常排查中查处一无名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金水区丰庆路36号院15号楼3楼,无证无照,现场发现学生8名、教职员工2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金水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的行政处罚。
管城区查处一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2024年12月2日,管城区教育局根据市民提供线索,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问题。经查,该机构位于启航大厦F座915室ABC私塾,现场发现29名学生,正在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管城区教育局现场对该机构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机构停办退费、拆除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物品。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