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聚焦仓储物流等领域,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9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通报了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及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情况。金贤东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职责,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统筹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7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首次对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报请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相关政策框架。出台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发布55项产品能效等重点领域标准。推进首批35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
加力实施新一轮节能降碳行动。报请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实施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6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由“施工图”转变为“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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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
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改委组织修订《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0号令),形成《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7日。
《意见稿》共有总则、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22条。总则中提出,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政府投资建设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等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混合所有制粮油仓储单位中涉及政府投入建设、维修改造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
保护措施方面,《意见稿》表示,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定期检查评估、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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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异地货站试点,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9月18日,海关总署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远期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指导意见》在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建设、口岸综合服务泛在化建设、推动口岸区域合作机制化、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六方面提出17条具体要求,航空物流相关内容如下:
口岸协同作业。高效衔接口岸通关和物流作业,加强双向信息交互,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加强港航、场所、查验单位等相互间信息联通,大力推进直装直提、放行装卸及设备交接无纸化操作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公路口岸跨境物流信息交换,推动铁路运单和通关申报数据复用,促进标准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构建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加强不同物流组织形式之间衔接联动,构建内畅外联的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联运全程“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加强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等行业合作,推进智慧仓储、智慧物流、智慧工厂与智慧口岸建设融合,实现传统模式向数字化转型。加强口岸与产业腹地、港区间、园区间智慧化协同联动,扩大“异地货站”“组合港”“联动接卸”“离港确认”试点,拓宽货物运输通达性。
促进跨境贸易数字化。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完善跨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快航运贸易数字化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门到门”服务。试点建设跨境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域外法律查明、咨询、合规、案件办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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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完善产地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提出3方面14项重点任务,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要求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完善产地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主食加工基地等。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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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文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 ,助力物流业数字化转型
9月12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简称《通知》),旨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相关部署,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提升移动物联网行业供给水平、创新赋能能力和产业整体价值,加快推动移动物联网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
赋能物流的具体内容: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通知》提出,“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与工业、交通、能源等企业协同,促进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融合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在交通物流领域,开展智慧仓储、智慧邮政等应用试点,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物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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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推动公路服务区数字化建设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数字化建设基本功能要求(试行)》(简称《基本功能要求》),规范智慧服务区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部署推动公路服务区数字化转型升级。
《基本功能要求》规定了省级和服务区级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各地将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开放创新”的原则开展系统建设,以出行服务、行业管理、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聚焦运行监测、视频监控、信息服务、能源补给、公众评价等功能,全面提升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能力,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好服务。
纳入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试点和自行组织公路服务区数字化建设的省份,应按照《基本功能要求》,开展服务区管理系统建设和部省两级服务区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工作,实现纳入示范通道及网络的服务区数据汇聚、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同时,各地可根据管理服务需求,自主拓展服务区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和数据采集指标,鼓励提供特色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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