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东法院联合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
2023年8月17日,某公司聘用的员工小齐,在从事电焊工作时受到电击后失去意识,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某公司仅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赔偿金,并称公司给员工在鞍山某财险公司买了雇主责任险,剩余大额赔偿金应由保险公司赔给死者家属,但当某公司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赔偿金,于是,某公司便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喂,是徐法官吗,我们是死者小齐的家属,保险公司凭什么拖我们这么长时间,我们要求保险公司马上给付我们赔偿金!”
“徐法官,我们是某公司,家属天天来找我们闹,还扬言要到法院去闹......”
在诉前调解阶段,立案庭法官徐少春详细阅卷之后,立即安抚了死者家属,并联系了保险公司。
“不是我们不想理赔,而是某公司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了雇主责任险,而且某公司也没有向我们提供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和赔偿限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我们没有办法理赔。”保险公司也很委屈。
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后,徐法官认为本案虽然事实清楚,但法律关系复杂,且涉及理赔数额巨大。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在争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徐法官决定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中,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就保险条款等内容向当事人做出解释,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督促保险公司尽快进行赔付;徐法官详细、耐心地对当事人开展释法析理工作,通过讲解保险纠纷基础法律知识、诉前调解的优势、诉讼风险等,从情与法的角度逐步让当事人对案涉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当天,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经某公司同意,保险公司当场将理赔款打进了死者家属的账户中,某公司也撤回了起诉。
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且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前得到及时兑现。
铁东法院依托“法院+N”诉前调解机制,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立足主责主业,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职能,多措并举,通过与行业协会密切配合,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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