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曾琦,男,汉族,1981年9月26日出生,住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4栋1单元3层12号,身份证号码:21030219810926****。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0)辽0302民初3120号
执行案号:(2021)辽0302执590号
执行标的:1580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曾琦下落线索,人民法院依据举报线索将被执行人曾琦实际控制并带回法院的,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达成和解、采取拘留措施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支付。
悬赏期限:1年(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0412-2696126、18804126689
温馨提示: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以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如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联系铁东法院删除该曝光信息!若申请执行人、社会知情人发现其他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拨打执行法官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