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严把“四关”提升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文摘   2024-11-14 19:07   黑龙江  



讷河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把农村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源头工程、基础工程,以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提升推动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严把选苗培养、质量标准、联审联查和农村近亲属违规入党关口,促进全市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把选苗育苗关

确保源头储备充足


建立行政村发展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和预警机制,每年年初认真组织开展排查。针对部分村发展党员难问题,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包联村,个性化分析,制定措施有的放矢;注重发挥青年人才、流动党员党组织等作用,加强在青年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等群体中选苗育苗;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制定发展计划,做到一村一策,扎实开展“清零”行动,及时对账销号。


严把理论素养关

确保质量优中选优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汇编制发入党积极分子应知应会知识要点,年初下发至基层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做到个人自学在先。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安排培养对象参与相关培训学习,帮助发展对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意识。组织全市200余名农村重点发展对象参加理论知识测试,从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党史党规、时政要点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入党前考察测评,坚决扎紧入党关口。



严把近亲繁殖关

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表率带动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针对农村发展党员中存在的“近亲繁殖”等问题,推行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申请排查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报备制度和发展对象考察审查制度,制定《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考察预审工作流程图》,加强乡镇党委对村级党组织督导,对申请人的近亲属社会关系向县级组织部进行备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漏报错报的情况,追查乡镇、村级分管负责人责任,要求各党委每一个月统计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情况,常态提醒党组织履职尽责,杜绝突击发展入党、“人情党员”等情况的发生。


严把联审联查关

确保程序严谨规范


建立党支部前置初期审、基层党委全面审、组织部重点审的“三级联审”机制,由讷河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15家县级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对拟确定发展对象逐一进行“拉网式”筛查,出台《讷河市农村发展党员政审联审实施办法(试行)》,对联审的内容、程序、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联审中所发现的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违规信访等问题行为“零容忍”,严防“带病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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