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明责减负”
推动基层“轻车快马”简装前行
厘清基层权责边界,制定优化街道、社区(村)权责事项清单,明确街道权责事项54项,居(村)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21项、依法协助事项23项、减负事项 8项,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严禁未列入清单事项擅自向基层授权、委托、下放。坚决消除“墙上的形式主义”,深入开展社区(村)“滥挂牌”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控制党政群机构在社区(村)设立工作机制,杜绝在社区(村)设立专门工作机制和要求专人专岗,按照“应减尽减、应摘尽摘”原则,清理社区(村)违规挂牌126块。建立健全社区(村)机制牌子准入制度,对新增挂牌实行“一牌一核一备”,由区委社工部审核报备,防止虚假整改、边改边犯。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取消银行保险机构、社会组织要求社区(村)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确保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不予出具,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部门信息共享等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现象。
聚焦“赋权增效”
促进基层“提能壮马”充实力量
聚焦“共建共享”
汇聚基层“千军万马”治理合力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坚持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心骨”地位,全面推行“支部(党小组)建在网格上”,385个城市网格、58个农村网格全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深化包联社区机制,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区级领导包联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区2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包联7个街道、38个社区,明确工作职责及包联任务,同步推动34个机关党组织、1100余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下沉网格、服务基层。强化党建联建共建,积极落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度,7个街道38个社区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有序推动基层与共建单位、驻区单位实现党建工作共抓、治理资源共享、精神文明共建、服务难题共解,每季度至少召开联席会议一次,已解决基层治理问题132个。有效推动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发布新就业群体志愿者招募令,引导209名新就业群体就近到社区报到,吸纳89名新就业群体担任基层治理“五大员”,直报公共设施损坏、城市安全隐患等线索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