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市民
对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
按月约定提取业务有疑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针对缴存人关心的这个问题
进行了答复
“在成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缴存人还可办理冲还贷和约定提取业务,有效减轻还款压力。”该负责人介绍,已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及配偶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按月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还款日直接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仍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建议职工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以上的还款资金,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款逾期。
已办理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的,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及配偶可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每月约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需要提醒的是,职工签约按月约定提取的,仍需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
在线自助办理上述业务——
进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qgjj.cn/),点击右方“网上办理”“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查询”三个快捷入口之一,在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提取】—【公贷约定提取签约】,点击【签约】,阅读《签约协议》后选择【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打开微信搜索【重庆公积金】小程序,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再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点击【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总编:杜术林 | 副总编:张科
主编:付斯颖 操梅 | 编辑:江亚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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