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动态 | 石渠县人民法院建成“18+1”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

政务   2024-11-05 20:48   四川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石渠法院紧扣甘孜法院五项差异化发展路径,以司法审判工作“实举措”不断提升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含绿量”,用“法润黄河入川口”的做法彰显“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去年建成的9+1基地的基础上,立足辖区实际,主动作为,于今年10月,在辖区交通要道、生态保护重要区域再行建立起9个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通过18+1的形式实现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域覆盖、全力推进、全面见效。

    据悉,石渠法院通过深入摸排梳理辖区生态环境基本状况、野生动植物分布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精心制作了藏汉双语版集动植物介绍、法律解读、案例分享、法官联系电话公布等于一体的展示内容,在设立的11个青藏高原、7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和1个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全方位构建起“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司法保护体系,筑牢了云端石渠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法治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长期以来,石渠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云端生态环境,主动探索治理模式、深入融合地域特色,力求用优质环境资源司法举措推动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下一步,石渠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对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承诺,为石渠县站好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第一道岗”做出新的司法贡献。

监制:彭刚

审核:拥青青措

责任编辑:索朗群措

编辑:阿文罗桑

来源:石渠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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