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事关生态安全大局
事关人民群众福祉
事关高质量发展成色
11月15日
鄂州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并答记者问
一起来看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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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鄂州市科学谋划、精准施治,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控源减排,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今年1-10月,鄂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3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优良天数比例84.6%,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1天。相较于去年,鄂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有所改善。
我市大力实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各类涉气污染源整治,加快推进本地污染物的有效减排,完善响应机制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鄂州球团、程潮矿业2家钢铁企业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和世纪新峰水泥清洁运输改造;积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清洁运输等措施提升企业整体治理水平和绩效等级,推动工业源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差异化、精细化管控,联合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城管等部门强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控,完善生物质燃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两节”期间禁鞭工作,严格按照《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规范重污染预警启动标准,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督促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应对重污染天气。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污染空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会产生严重噪音污染同时给环卫部门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社会公共资源。
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交通运输部门聚焦全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不断强化路面执法和源头管控,加大治理公路扬尘,路面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测货运车辆295087台,查处超限车1015台(其中“百吨王”164台),卸转载货物43146吨,公安交管部门扣分5314分;交通运输部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767台。
增强作业质效,开展洁净行动,落实考核制度,规范渣土运输,加强工地周边管控。加大重点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开展“清洁家园”、城市“微疤痕”治理等活动,群策群力扫积尘、清垃圾、洗路面、消“疤痕”。加大对建筑工地周边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上半年,各区城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重载车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立案21件,罚款5.6万元;共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00余台次、例行巡查工地22家、发现问题150余起、处理车辆11台、下发通报9次、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扣分共计134分,立案处罚共4起,其中简易处罚2起,处罚金额400元;一般处罚案件2起,处罚金额3000元。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
良好的空气质量
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下一步,鄂州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的同时,健全联防联治机制,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污染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