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某砼业公司就租赁合同纠纷对某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诉求为返还保证金199,215元并支付商砼款67,230元。2020年5月20日,双方签订《租赁经营协议》,约定由某砼业公司租赁使用某建筑公司位于济源市克井镇某村厂房及设备进行经营,租期三个月。经营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生产经营支出,涵盖原材料采购、工人工资、土地租赁费以及税费等均由砼业公司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建筑公司收取了砼业公司310,000元的保证金,同时使用了价值67,230元的商砼。然而当租赁期满后,建筑公司却未足额支付部分保证金以及商砼款。
处理结果
本案开庭审理后,因某建筑公司未能按时到庭,思礼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在审理进程中发现,由于某砼业公司经历了股东和实际经营人的变更,致使其财务和经营状况陷入混乱,相应的证据材料也较为单薄,难以确切核实保证金以及商砼款的具体支付和使用情形。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员多次与砼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接沟通,告知其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内容,但均因财务状况混乱而无法顺利补足。面对此种困境,承办人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深入与砼业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详细核实情况,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某建筑公司的相关人员,并全力促成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以全面核实真实情况。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建筑公司向某砼业公司支付20余万元款项,随后某砼业公司撤回起诉。
案例点评
在企业维权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企业运营的动态性常引发人员与财务状况的波动,进而造成证据获取的困难。思礼法庭在此案中并未因证据不足而机械地驳回起诉,而是深入案件核心,主动作为,通过与双方企业的多轮沟通、信息核实以及组织会面交流,不仅弥补了证据链条的缺陷,也搭建起双方沟通协商的桥梁,为和解创造了条件。其积极调解的举措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与诉讼损耗,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供稿:思礼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