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河南省某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于2019年5月10日签订的《购销合同》,河南某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河南省某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0000元,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河南省某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将河南某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交付的一台燃烧器予以返还。然而,判决生效后,河南某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李某某未履行相应义务,河南省某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执行人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既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亦未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或协商解决案件,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李某某想乘坐高铁去外地做生意被限制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询问如何取消限制措施,后经法院向申请人履行全部款项,案件执行完毕后法院依法撤销对其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
案例点评
失信惩戒措施是法院制约失信行为的有力手段,随着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逐渐形成,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法院要充分利用这把利刃破解执行难题,在被执行人抗拒、逃避执行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惩戒,对于履行完毕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也要及时删除失信信息,恢复信用,让其能够正常生产生活。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