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 “某染” 商标注册证书,并将该注册商标应用于特定商品,在市场中开展销售活动。2023 年 11 月 7 日,该公司发现济源市某百货店在其淘宝店铺销售的相关产品擅自使用了本公司注册商标。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助存证云服务,对济源市某百货店的侵权行为实施了取证与证据固化。济源市某百货店在未经授权的情形下,销售含有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且不正当利用商标标识与产品图片进行流量引导,此行为致使企业及其产品在消费者群体中的信誉度降低,构成不正当竞争。
处理结果
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济源市某百货店赔偿 10000 元。济源市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在接收这起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后,在速裁法官的指导下,深入剖析案件详情,依据所掌握情况,结合既往调解案例与经验,初步拟定调解方案。调解期间,调解员多次以电话沟通方式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一方面,向济源市某百货店详细阐释其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说明济源市某百货店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自身侵权行为缺乏正确认知,并非蓄意侵权。经调解,被告认识到其经营行为涉嫌侵权。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济源市某百货店赔偿 500 元,自愿放弃剩余 9,500 元赔偿诉求并撤回诉讼。济源市某百货店当庭向郑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500 元,本案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切实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
案例点评
伴随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众多商家将商品从实体店拓展至网店销售,旨在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市场份额。然而,网店数量的急剧增长导致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部分商家为追逐高额利润,不惜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此类行为不仅对正品市场造成冲击,损害产品生产企业的声誉,亦对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商标侵权案件,能够在纠纷初期对当事人发挥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与优化。
供稿: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