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4年10月29日调整启用以下区间测速设备、测速设备,不礼让行人设备和闯红灯设备:
唐曹高速23公里100米处至唐曹高速5公里500米处:南向北
超速行驶
唐海线 29公里250米处丰南交界:西向东
超速行驶
长丰路与垦丰大街路口北100米二中:北向南
建设大街与汇丰路路口东160米一中:东向西
建设大街与汇丰路路口东160米一中:西向东
大通路与垦丰大街路口东190米第一实验小学:东向西
大通路与垦丰大街路口东190米第一实验小学:西向东
垦丰大街与大通路路口西130米第二幼儿园:西向东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遵曹公路36公里:南向北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通海路与新港大道:南向北1
通海路与新港大道:北向南1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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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信息来源丨曹妃甸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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