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地指失业人员持有的居住证上记载的现居住地;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
(二)凡是成功申领广州市失业保险金的,视为同步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无需另外办理失业登记。
(一)现场;
(二)网站;
(三)手机APP;
(四)小程序。
(二)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在广州市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二)线上申请:手机短信推送办理结果信息、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二)线上申请:全天。
广州市实行失业登记全城通办,劳动者可前往全市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网上办理渠道
1.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失业登记”—在线办理—选择办事区划—登录办理。
2.线上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3.线上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在“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中输入“失业登记”查询—跨省通办服务—失业登记。
(三)手机办理渠道
1.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更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
2.“粤就业”微信小程序:主页—办事中心—就业失业—失业登记网上申请—人脸识别登录—返回粤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申请—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登记信息—提交。
3.“掌上12333” APP: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4.“12333”微信小程序:首页—热门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5.“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专题服务—失业服务—失业登记。
6.“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专区—就业创业服务专区—就业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窗口。
(二)线上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4. “粤就业”微信小程序
5.“掌上12333”APP
6. “12333”微信小程序
7.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二)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