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向以「严刑峻法」著称,除了让人听上去就害怕的「鞭刑」,还有让人社死的处罚:对违法者公开照片,不打码。近日,两男子因为在地铁站随地小便遭到了「公开处刑」:41岁的李国锐(中国籍)和57岁的周宏伟(新加坡籍)。多个媒体将他们的「犯罪现场照片」和不打码的正面照公布于众。照片无码,刚刚加的
两人分别被控于今年1月10日和13日在欧南园地铁站,波东巴西地铁站随地小便,触犯了新加坡公共滋扰法令。据悉,李国瑞于2025年1月10日在新加坡出差,当天晚上,他参加了一场商务晚宴,喝了很多酒。他坐地铁回家,在晚上10点左右下地铁的时候,解开裤子撒尿。他的行为也被路人拍下,引发了关注,其中一段视频的留言超过了2000条。最终,法官判被告李国锐罚款2000新元(约10760人民币),或坐牢10天代替。但入乡随俗,进入新加坡,也需要遵守那里的法律和习俗。新加坡人认为:有法不行,比没有法危害更大,为了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需要非常详细、具体,这样才能将人钻空子、营私舞弊和寻租的空间缩减到最小。在新加坡,本国公民一旦犯罪,很难有徇私的空间,不管是职位显赫的高官,还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都要受到相应法律惩罚。比如,新加坡对腐败官员采取有罪推定,即如果一个官员被发现生活阔气,消费明显超过收入,或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院就可以此作为受贿的证据。不少高官因贪污受贿被拉下马,如首席部长林有福、开国元勋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等。同时,外国公民或法人在新加坡犯法,新加坡同样是严惩不贷。 1994年,新加坡高等法院以「涂鸦和破坏公物案」判决美国少年迈克•菲坐牢,6个月和鞭刑6鞭,尽管美国总统克林顿屡屡求情,新加坡仍不受干扰,依据新加坡法律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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