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坦洲镇曙光路与嘉怡路交会处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令人意外的是,
在场人员无人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
怎么回事?
当天凌晨0时20分,坦洲交警在事故现场调查时,一男子自称是肇事司机的朋友,受委托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民警要求男子联系肇事司机返回现场。
经查,12月10日19时起,植某先后在家中、某酒吧喝酒。次日凌晨酒局结束后心存侥幸,驾车准备回珠海,未料途经事发路段时发生事故。
12月11日,司法鉴定结果显示,
植某的血液酒精
含量为238.25mg/100ml,
确认属于醉驾。
植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总有驾驶人认为:
我就喝点酒,不要紧的。
殊不知,当你喝酒后,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一司机在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图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路口金属护栏发生碰撞。(图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来源:中山交警
欢迎传递本文给你的朋友
...........................................................................................................................
广告投放及商务合作请联系下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