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是指人体在短时间内接触毒物或超过中毒量的药物后,机体产生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及临床表现。急性中毒病情复杂、变化急骤,严重者出现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甚至危及生命。
中毒的严重程度与毒物剂量、浓度有关,多呈剂量-效应关系。
急性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所致病理改变可涉及机体所有组织、器官和系统,一种毒物的靶器官可能是一个或一个以上,多器官损害在急性中毒中颇为常见;不同毒物中毒可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同一毒物中毒也可因侵入方式、剂量和中毒者个体差异等因素而出现不尽相同的表现。
表1 化学品急性中毒损害靶器官或靶系统及常见化学品
急性中毒诊断的主要根据是毒物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结果。急性中毒具有不可预测性和突发性,除少数有临床特征外,多数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临床诊断指标。
以下情况要考虑急性中毒:
◆不明原因突然出现恶心、呕吐、头昏,随后出现惊厥、抽搐、呼吸困难、发绀、昏迷、休克甚至呼吸、心搏骤停等一项或多项表现者;
◆不明原因的多部位出血;
◆难以解释的精神、意识改变,尤其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突然出现意识障碍;
◆多例患者在相同地域内同一时段内突现类似临床表现;
◆不明原因的代谢性酸中毒;
◆发病突然,出现急性器官功能不全,用常见疾病难以解释;
◆原因不明的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周围神经麻痹;
◆原因不明的皮肤黏膜、呼出气体及其他排泄物出现特殊改变(颜色、气味)。
中毒救治原则
◆迅速脱离中毒环境并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
◆迅速判断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
◆促进吸收入血毒物的清除;
◆解毒药物应用;
◆对症治疗与并发症处理;
◆器官功能支持与重症管理。
那么,企业应该怎样预防职业性化学中毒呢?
1、企业要控制作业场所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选用有机溶剂。禁止使用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标识的“三无”原辅材料。
2、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抽风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有毒有害工种要与无毒无害工种隔离;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安装报警装置,确保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加强个体防护,督促劳动者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
4、企业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防护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5、采用煤炉取暖的作业场所值班人员,需要警惕一氧化碳气体的蓄积引发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尤其提醒夜间值班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取暖,尽量避免煤炉燃烧取暖。
6、企业应为工人提供温暖舒适的洗浴设施,工人也要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勤换衣物和勤洗澡,预防有毒物质经过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中毒。
7、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8、各类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急救用品。不得在无防尘防毒设施的情况下,将有尘毒危害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外包、扩散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员工有不适情况,应及时将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