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道 县 人 民 法 院
悬赏公告
(2022)湘1124执10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志辉与被执行人道县鑫源石场、李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道县鑫源石场、李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道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道县鑫源石场、李杰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实际到位金额的20%作为举报奖励,本案申请悬赏案件执行标的额为570139元,举报奖励以申请悬赏案件实际分配金额为基准;提供被执行人李杰具体居住地,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给付4000元作为奖励。悬赏期限为2024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止。
被执行人:李杰,男,汉族,1973年2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43250119730211****,湖南省娄底市人。
被执行人:道县鑫源石场,住所地湖南省道县寿雁镇高枧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4557622****。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地址:湖南省道县湘源大道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执行局第一团队
举报电话:07465229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