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道 县 人 民 法 院
悬赏公告
(2022)湘1124执恢1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土青与被执行人何德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何德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道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何德三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实际到位金额的20%作为举报奖励,本案申请悬赏案件执行标的为30000元。悬赏期限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9日止。
被执行人:何德三,男,汉族,1967年3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43292319670328****,湖南省道县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地址:湖南省道县湘源大道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执行局第一团队
举报电话:07465229078 0746522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