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酒鬼穿越回古代会倾家荡产甚至杀头

文化   2025-02-07 11:35   广东  

春节刚刚过去,相信大家在过去的十余天,推杯换盏吗,喝的不亦乐乎。

那么,我们来回顾一下历史,古人有我们现在这么潇洒吗?

先看一条汉朝的法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这也太可怕了,三人聚在一起喝次酒,就要罚四两金子。还好,汉朝的一两只相当于今天的15.625克。但四两金子也有62.5克,以目前的金价,相当于罚款人民币5万多元。

普通人真是喝不起酒了,没事扎堆喝酒,会被罚的倾家荡产。

不仅是汉朝,历朝历代都对酒进行严格管控。

早在西周,统治者就认为酒不是个好东西,商纣王就是喝酒亡国的。因此,周公旦颁布《酒诰》,规定:除了祭祀、重大典礼可以喝酒,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喝酒。如果有人聚众酗酒,就把他们押送到周国国都,统统杀了。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尚书.酒诰》

有意思的是,周公旦对于前商朝的遗民喝酒倒是网开一面。为什么呢?周公要把把殷商遗民中酗酒的人关起来,作为“喝酒亡国”的反面例子在全国巡游。

汉武帝时期,在天汉三年(前98年)。开始对酒类进行专卖,实行“榷酒酤”,严禁私人酿酒和买卖酒。在征和四年(前89年),因为粮食危机,汉武帝又颁布“禁酤酒令”,全面禁酒,停止向老百姓卖酒。祭祀用酒,也需要经过官府批准。

 权倾天下的大将军霍光的家奴在长安私设酒坊,被御史大夫桑弘羊弹劾。为平息舆论,霍光处死家奴并自请罚俸,可见当时禁酒之严。

西汉后期,开始实行“酒税制”,允许民间酿酒,但要缴纳40%的赋税。

到了王莽时期,又开始了极端的酒类管控。民间酿酒和筑私钱同罪,处死。饮酒者,以“败坏民风”的罪名流放边疆。一户酿酒,邻居五户人同罚。所有酿酒器具全部打上官印,官府派人日夜监管。

王莽时期,南阳豪强阴氏私藏青铜酒器,被酷吏张汤后人举报,引发“坐酒器灭族者三百余家”。因为酿酒灭族,这够残酷的了。

即使是这样的高压禁酒政策,还是挡不住酒鬼们偷偷喝酒。当时还有地下酒市“垆市”,酒鬼们自称“曲道士”。曲者,酒曲也。还有更厉害的,有些人在中医药方里加入醪糟等酒类产品,以喝药之名变相饮酒。

三国时期,曹操一边自己喝酒,唱着“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一边禁酒。曹操颁布《禁酒书》,说酒可以亡国,孔融与其辩论,结果被曹操杀了。

刘备入蜀后严厉禁酒,规定“私藏酿酒器具与酿酒同罪  ”。

南北朝时期,北魏文成帝拓跋濬被称为“禁酒皇帝”。因为酗酒导致的民间诉讼特别多,有些人又借酒发疯议论朝政,拓跋濬一气之下来了个“全面禁酒”。他规定,酿酒者,卖酒者,喝酒者,全部杀了,北魏就不允许酒的存在。

南朝的梁武帝笃信佛教,他认为“酒为魔浆”,严禁佛教徒饮酒。出家人不得喝酒吃肉,就是从梁武帝开始的。

唐宋元都实行酒类专卖,民间严禁酿酒。即使允许酿酒,也必须到官府购买酒曲。

明朝的时候,朱元璋为了控制酿酒,规定民间不能种糯米,从源头上切断制酒的原料。明后期又放开了禁酒,但对酿酒课以重税。

清朝在顺治年间“永禁烧锅”,后来也放开了民间酿酒,但对酿酒收重税。

古代的禁酒政策贯穿多个朝代,主要是处于以下几点考虑。

粮食安全。古代生产力地下,粮食亩产低,必须储备粮食以备饥荒,而酿酒大量消耗粮食。

财政税收。对酒类实行和盐铁一样的专卖政策,可以增高赋税收入,掌控国家经济命脉。

社会秩序。饮酒,尤其是群饮酗酒,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控制饮酒能维持好社会秩序。

古代的禁酒政策,在各个朝代实施起来都有不同,主要是统治者在寻求一种平衡,有时全面禁止,有时实行专卖,有时允许私酿征税,都是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调整,来取得一种平衡。

有意思的是,历朝的禁酒政策,反而催生了酿酒技术的进步。比如,山西人把酒藏地窖里躲避检查,结果发现窖藏的酒更香;唐朝人为了逃避严控粮食酿酒的政策,大力发展了葡萄、荔枝等水果酿酒技术。

总的来说,酒不是个好东西,要适量饮酒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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