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深圳股民操纵股票遭罚200万元,交易亏损超2亿元。
本文自南都·湾财社。
采写 | 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编辑 | 王琦璋
日前,证监会一则行政处罚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一位来自深圳的65岁股民,因操纵“东杰智能”股票,遭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悉,王志恒于2019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31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东杰智能”股票。截至2024年3月14日,交易亏损2.17亿元。
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交易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显示,王志恒,男,1959年3月出生,住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
操纵期间,账户组期初持有“东杰智能”0股,期末持有5866.90万股,累计买入5102.65万股,金额9.89亿元,累计卖出2777.91万股,金额4.13亿元,“东杰智能”股价从14.01元(后复权,下同)上涨至20.31元,涨幅44.96%。2020年8月25日,股价最高达到32.92元,涨幅136.97%。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112个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128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账户组在256个交易日存在买入成交,账户组买成交量占市场总买入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99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47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8个交易日,于2020年2月3日达到最高的54.21%。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36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在56个交易日卖成交量排名第一。账户组在186个交易日存在卖出成交,账户组卖成交量占市场总卖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3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20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7个交易日,于2020年9月22日达到最高的58%。
操纵期间,账户组日均持有“东杰智能”4756.80万股,占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为15.25%,占总股本比例均值为14.04%。其中,超过流通股股本比例5%、10%和15%的交易日分别为774日、740日和687日,于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持股比例最高,占流通股比例为18.51%。
交易亏损达2.17亿元
王志恒通过连续交易影响“东杰智能”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期间亏损共计2.17亿元。
具体来看,王志恒的连续交易主要集中在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1月23日。账户组竞价买入881.18万股,买入成交金额1.55亿元,卖出250.24万股,卖出成交金额5314.13万元。期间账户组大宗交易买入220万股,成交金额4081万元。截至2020年1月23日,账户组持股数量为814.53万股,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5.73%。股价从13.93元上涨至22.87元,涨幅为64.17%。
第二阶段,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7月31日。账户组在65个交易日申买量排名第一,账户组申买3219.54万股,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2455.32万股,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76.26%;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2820.24万股,其中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成交2392.90万股,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量占市场同期成交量的均值为13.51%,单日最高为54.21%。账户组卖出成交697.58万股,金额1.57亿元。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从2020年2月3日的7.04%上涨至7月31日的17.94%。股价从20.73元最高上涨至31.75元,涨幅为53.15%。
其中,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8日。账户组申买1184.98万股,占市场同期申买量的14.24%,其中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申买965.85万股,占账户组期间申买量的81.50%;账户组竞价买入成交1113.74万股,占市场同期成交量的20.05%,其中以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成交953.86万股,占账户组期间买成交量的85.64%。“东杰智能”股价从20.70元(后复权)最高上涨至24.89元(后复权),涨幅为20.24%,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7.09%,偏离度为37.33%。
第三阶段,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账户组竞价买入1401.23万股,卖出1830.09万股。截至2023年3月3日,账户组持股数量为5866.90万股,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14.99%。股价从31.89元下跌至20.31元,跌幅为36.31%。
截至2024年3月14日,王志恒账户组交易“东杰智能”亏损共计2.17亿元。王志恒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王志恒操纵“东杰智能”股票的行为,责令王志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东杰智能”,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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