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的六大价值

文摘   2024-12-15 19:15   江西  
乡村承载着中华文明的记忆和历史,维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期许和愿景,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战略实施的关键点。因此,提升乡村价值是乡村建设的使命,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乡村是一个具有共同风俗习惯、文化和价值的文明共同体。“农村”是相对于“工厂”“商店”之类而言的功能概念,是指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粮食和农作物的地方;而“乡村”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地域概念,“乡村”具有的功能不仅仅是农业生产,在“乡村”这个地域中还可以开展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各种产业,乡村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于一身的“五脏俱全”的文明载体。因此,“乡村”比“农村”涵盖的范围更大、涵义更丰富,中央提出“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而不用“农村建设”“农村振兴战略”,一字之差,其内涵的理念和实践、能量和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乡村是一群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并形成了共同风俗习惯、文化和价值的地方,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情互助关系的生命整体、文明复合体,而不是一个单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地方。从某种程度上说,乡村是一个携带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基因,集生活与生产、社会与文化、历史与政治诸多要素为一体的文明共同体。中华文明起源于乡村,具有显著的乡村特性,既生生不息又包容万物。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需要乡村的振兴,乡村不振兴,中华民族难复兴。因此,乡村建设需要系统价值思维,要从传统的“农村思维”定式转型到全面发展的“乡村思维”上来,将乡村视作一个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的生命共同体,从乡村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方面整体设计、全面建设,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建设不只是乡村经济建设,而是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建设;乡村振兴也不是单纯的乡村GDP的振兴,而是让乡村文明整体复兴、全面发展的振兴。只有全面建设、全面振兴的乡村,才能成为具有魅力、潜力和动力的美丽乡村,成为与中华民族同步实现伟大复兴的文明乡村。

  (一)乡村建设的生命价值——生命延续发展之本

  人是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体,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乡村作为自然生态的浓缩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地理空间,既是自然人的道义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也是社会人的社会整合与秩序构建的基本社会单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可以说,乡村是人类进化的根和本,这是因为自然生态浓缩于一身的乡村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纯粹的物质世界,也是一个充满灵与气的精神世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同样可以说,“人与乡村是生命共同体”。

  人的生命是“肉体”和“意识”的结合。“肉体”存在的某种意义是作为“意识”的载体。没有“肉体”,“意识”就失去依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意识”,“肉体”存在也就没有意义,只是“行尸走肉”。人类生命的延续和发展首先需要“肉体”的延续和发展,而“肉体”的延续需要人类不断进食以摄取各类营养素。人类的食物基本上都是在乡村中通过大自然的转化生产出来的,没有乡村生产出来的各类农产品,“肉体”就无法生存,生命就难以延续。

  同情、恻隐、友善、仁爱、利他、诚信等是人的善良本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属于“意识”范畴,而“意识”又是由人的生产、劳动和实践衍生出来的,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性和人之为人的最深层的基础。人既是会语言和文字的、文化的、社会性的、有意识会思考的、会使用工具的、理性的、精神的、会实践的、有无休止欲望的动物,也是内在的延续不确定的动物。费尔巴哈认为,人与动物都是有生命的类,即人类和动物类,而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是“意识”,同时也是“人生存的目的”。马克思则更进一步,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动物的生命活动无目的、无意识,一切听凭于本能,是无意识的生命活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人的本质就凝聚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这种“社会关系”的生成最初就是发生在乡村中的渔猎、农耕活动之中,这种结成社会关系的“生产生活”实践“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生产生活”实践既创造了世界,人化了自然,同时也生成了人,形成了人类独有的“类意识和类特性”。该实践不同于蜜蜂、蚂蚁等与生俱来不能进行对象化的所谓“生产”的实践。“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如果没有“乡村”的“生产生活”的社会关系,或者说失去了“乡村”的“灵魂”,这种决定生命价值的“意识”就不复存在,那么人就失去了“生命价值”。故乡村建设最深刻的价值内涵在于赋予了人的“生命价值”。

  (二)乡村建设的生活价值——人类生存之源

  “生活”是“生存”与“活着”,是“生命”延续和发展所从事的各种活动的总称,既包括获取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的活动,也包括宗教、教育、文化、艺术和人际交往等精神层面的活动。乡村作为人类活动原始的空间和场所,是人类生活的起源地。乡村建设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乡村的生活设施建设,扩大乡村的生活空间和范围,提升乡村的生活价值,使乡村生活带给人们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可以说,乡村建设的生活价值是最基础、最独特的价值。

  乡村建设的生活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守护和传承一个国家乃至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基。一方面,乡村建设的生活价值体现为生活内容的丰富性,确保所有人生命维持、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营养元素,尤其是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把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中,这就需要开拓乡村生活价值的内涵,适应社会发展、人口增加的需要,为人们提供吃穿住用行等各方面丰富多彩的生活必需品。另一方面,乡村建设的生活价值体现为生活方式的改变,通过乡村建设,在传承低碳绿色、有利于人的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同时,改变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落后生活方式。

  (三)乡村建设的生产价值——财富创造积累之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名言“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表明在农业作为财富主要来源的重农时代,乡村的生产价值显得尤其重要。乡村具备财富形成所需要的一系列适应性条件,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为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服务业营造适宜的环境,发展田间生产和庭院经济,形成独特的乡村产业体系,为人类生存提供衣食之源。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乡村场域为根基,先后发生了农牧部落从狩猎、采集者中分离、手工业和农业分离、商人阶层产生等三次分工,以及更高形式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等等。在此过程中乡村的生产价值逐渐减弱,传统的乡村生产功能被工业化、城市化、自动化所取代,但乡村的基础性生产功能和价值没有改变,这也正是国家始终强调“18亿亩耕地红线”的理论根据。

  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乡村建设中的生产方式和形态发生了变化,循环农业的发展,农业与旅游业、农业与休闲观光业,以及农业与服务业的密切结合,重构了农业生产体系,同样也拓展了财富积累的范围。因此,乡村建设要加强乡村中各产业之间的联系,不能以城镇化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集中上楼变市民,在乡村搞房地产,消灭乡村,消灭农家院落、庭院经济,削弱乡村的生产价值。实际上,乡村建设不但不能削弱乡村的生产价值,反而要加强乡村的生产价值,要更多地培育家庭工厂、乡村车间、手工作坊,留住乡村手艺、乡村工匠。依据乡村建设的生产价值原理,乡村振兴战略将产业兴旺列为首要任务,强调通过乡村建设促成多业并举,以实现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既满足村民的丰富性和多样性需求,又达到财富积累的目的。

  (四)乡村建设的生态价值——人与自然和谐之链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乡村的元素,绿水青山鸡鸣狗吠是乡村的色彩,家乡味烟火气是乡村的味道,乡村建设的生态价值,就是将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态理念融入村落选址、民居建造、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民间习俗与信仰之中,充分发挥乡村生态屏障和提供生态产品的功能,使人与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生态环境、空间生态环境以及文化生态环境和谐一体、浑然天成。

  坐落在绿水青山之间的乡村天然具有亲自然性,乡村建设的基础就是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传承中华民族天人合一、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智慧,将生态价值融入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之中,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原生态多样性,在遵循乡村特点、将现代生活设施有机嵌入乡村生产生活之中的同时,使乡村仍不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地气和烟火气,使乡村变得更加宜居宜业、轻松怡情。否则,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物带来土地污染、水体污染、空气污染,不仅会摧毁乡村的原生态,而且将割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链条;不仅损害乡村建设的生态价值,而且威胁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建设在保护生态价值存量的基础上,更需要的是发展生态价值的增量。

  其一,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低排放乃至零排放,成为增加乡村生态价值的关键。乡村建设要重点建设有机生态、循环经济。例如,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利用,土地种植作物,粮食供人生活消费,厨余垃圾和作物秸秆等作为饲养家禽家畜的饲料,人和动物的排泄物通过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氧化沟等技术,经过沼气处理、微动力站处理等制成有机肥,等等。这种种养融合和生产与生活的有机循环,保障了乡村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环保和质量的安全可靠,提升了乡村建设的生态价值。

  其二,通过乡村中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加生态价值。土壤和乡村中的树木花草作为有血脉、有灵气、与气候变化相呼应的生命有机体,基于物性之宜,可综合利用以种植不同的作物、饲养不同的畜禽,既充分发挥土壤肥力的作用,又可以物尽其用,把农产品加工成面食、米食、酒、醋等食品饮品,把畜禽鱼虫加工成奶制品、肉制品,把树木花草植物根茎叶花加工成草编、竹编、木工等乡村工艺品,这样既实现了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又满足了人类的各方面需要,使“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转化为生态价值。

  其三,通过乡村建设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作为乡村的本色,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凝聚着人类的生态智慧,在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营造出绿色、低碳、节约、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氛围,更有利于建设养生、养身、养心的“三养”美丽乡村。

  (五)乡村建设的文化价值——乡村发展的精神之魂

  美国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在城市、乡村与荒野这三种环境中,乡村扮演着帮助人们思考文化与自然问题的重要角色。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承载着中华文明的记忆和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和信仰之源;文化是乡村建设的精神之魂,没有文化,乡村就只是砖头瓦片堆砌的躯壳。因此,文化是乡村的活化石,乡村建设中要保存乡村的文化价值。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要求之一,实际上就是要留住乡村发展的精神之魂,滋养中华民族的浩然之气。

  乡村是文化的宝库,乡村建设的文化价值指的是保护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乡村文化功能,留住乡村文化的根和魂,使之成为实现乡风文明的有效抓手。根植于乡村场域的农耕文化集中了中国古代先民的智慧,耕作技术、生产经验、劳动方式、工具改进、民间信仰、风俗习惯,还有由此衍生出来的民族传统节日庆典、婚丧嫁娶礼仪、文化娱乐方式、原始图腾崇拜等,以及几千年来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伦常关系和乡规民约,上慈下孝、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是中国古代先民在与大自然和谐共存中逐渐形成的对自然、世界、自我的认知方式和价值观念,蕴含着古老中国“敬畏自然”“万物有灵”“天人合一”的生态精神。乡村建设就是要通过去粗取精、古为今用,加工、挖掘和提升这些文化元素的价值。

  发展乡村建设的文化价值,传承乡村发展的精神之魂,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打造好乡村建设文化价值增值的载体和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乡村的文化价值载体,蕴藏在村落的空间结构之中,在村落形态、乡村肌理、特色民居、农家院落以及祖坟、祠堂、庙宇、戏台、牌楼等公共空间之中;存在于乡村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在特定的家族关系、邻里关系和熟人社会之中;存在于以活的生产和生活样态、活的服饰、活的习俗、活的语言和文字等支撑的乡村生产与生活方式之中。乡村建设就是要活化这些载体,使之无声变有声、无色变有色、无生命变有生命,真正成为中华文明的活记忆和活历史。

  (六)乡村建设的治理价值——和谐社会形成之核

  乡村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又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链接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乡村是人类驯化自然的产物,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相处之道,并演化出一种独特的“出自上天之手”而不是人为设计出来的“乡村精神”,即一种历史自身演化而来、具有强大自组织能力的自治共同体精神。这种“乡村共同体”呈现出自发演化的高度有机状态,每一个人、每一种机制、每一种人际关系,都有强大的自组织能力,成为天然避风港。

  乡村建设治理价值的第一个功能是有利于人的生命的延展。作为生物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的结合体,乡村有美丽的田园风情、和煦阳光、清新空气、恬静环境,人在其中更易于贴近自然、融入自然的生物性发展。“乡土气息”为人类提供了最适合的生存空间,乡村原生态的食品和饮用水为人们提供身体所需的各类营养,乡村的生产劳动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交换,减少人类疾病,延长人的生命长度,也扩展人的生命宽度。

  乡村建设治理价值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社会教化。乡村居民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是一种开放透明的方式,特定空间中约定俗成的规则以及文化规范,约束和塑造着人们的行为,发挥着教化作用。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人们懂得天道不可欺,自然不可骗;塑造了吃苦耐劳、淳朴厚德、团结合作、忠诚踏实的品德。在这种鸡犬之声相闻、邻里乡亲气息相通的生活方式中,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作用下,伦理和道德等社会资本支撑的榜样和楷模形成群体的社会压力,好的榜样被学习和效仿,坏的典型容易遭到谴责,这样逐渐形成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乡村治理文化,潜移默化地发挥“善治”作用,成为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的有益补充。

      作者: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

      摘自作者发表在《学术前沿》杂志上的文章《乡村建设的历史逻辑、价值内涵和未来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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