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二级单位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二级单位聘用人员1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内设机构:集成电路专项办公室
招聘岗位:行政助理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筹划和实施的全过程支撑,包括财务、国资等的对接工作;
2.负责相关数据、文献等调研工作,协助撰写报告材料、制作PPT等;
3.协助项目申报与结题、成果的整理与申报等相关事务;
4.协助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包括联络、接待及会务等。若项目要求,需短期内出差;
5.协助办公室日常运行保障;
6.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为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相关专业;
2.认真细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保密意识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具有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全职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相关经验或大型会议组织经验者优先;
4.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和设备。文字功底突出者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薪资待遇
根据应聘者能力及工作经历面议。
三、招聘方式
1.个人报名。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所在内设机构接收简历邮箱(如下),文件命名格式为“内设机构名称+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序号 | 内设机构 | 联系 老师 | 接收简历邮箱 | 电话 |
1 | 集成电路专项 办公室 | 南老师 | ic_hr@uestc.edu.cn | 028-61833805 |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单位安排面试和考核。
4.公示及聘用。单位对通过面试和考核的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单位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