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3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
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加试少数民族口语测试的,口语测试在报名前进行,报考此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少数民族口语测试并经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少数民族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同时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722、0831-8247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宜宾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宜宾市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联系电话:0831-8225337)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部分岗位按照4:1,详见《职位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另行公告,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宜宾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宜宾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和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626583、86740101、60662620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1-8225337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1-2333484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0831-2326596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0831-8203914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0831-2331157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1-8233941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31-8909189
宜宾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0831-8909302
宜宾三江新区0831-2108052
宜宾“两海”示范区0831-8958246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0831-8221050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702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206188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00085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0831-4628953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0831-5230533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915454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0831-4065671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0831-8823073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735
1.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3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
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加试少数民族口语测试的,口语测试在报名前进行,报考此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少数民族口语测试并经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少数民族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同时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722、0831-8247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宜宾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宜宾市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联系电话:0831-8225337)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部分岗位按照4:1,详见《职位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另行公告,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宜宾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宜宾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和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626583、86740101、60662620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1-8225337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1-2333484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0831-2326596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0831-8203914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0831-2331157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1-8233941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31-8909189
宜宾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0831-8909302
宜宾三江新区0831-2108052
宜宾“两海”示范区0831-8958246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0831-8221050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702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206188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00085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0831-4628953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0831-5230533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915454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0831-4065671
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0831-8823073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735
1.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宜宾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宜宾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9名。
勤务、文职职位仅用于学历层次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各职位招聘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2年11月5日(含)以后,2006年11月4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勤务职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职高)学历,文职职位需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要求全日制);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勤务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勤务职位身高需1.68米及以上、男性文职职位身高需1.65米及以上、女性文职岗位身高需1.55米及以上。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7日(共3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二楼214办公室。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 《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不限)。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信息表》上需明确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视情况对职位及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男子勤务职位 | ≤4分50秒 | ≤5分00秒 |
男子文职职位 | ≤5分00秒 | ≤5分10秒 |
女子文职职位 | ≤4分50秒 | ≤5分00秒 |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
同时,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宜宾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可对相关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笔试公告中予以确定。
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缺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宜宾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通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宜宾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8390907
监督电话:0831—8390905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通告、通知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宜宾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递补人选。在一定时期内,正式聘用的辅警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数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递补人选中递补聘用(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分配,以分局各部门实际空缺情况分配,不再依据初始报考岗位)。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不纳入递补范围。
2.宜宾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关于珙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第五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珙县国资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经珙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批准,于2021年12月8日正式注册登记成立,系珙县产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使监管职责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对县域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和国有企业用工进行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我们致力于成为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的标杆企业,通过专业的服务流程和先进的管理技术,确保用工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率性,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稳定而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宜宾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注册成立,系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县属国有施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主要经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
(三)宜宾僰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宜宾僰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成立,为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主要开展供应链管理、对外投资、对外物资贸易等业务。
(四)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成立,为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主要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服务、环保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
(五)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1月成立,为县属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91.98万元,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河道采砂,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融资咨询服务等业务。
(六)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珙县县属国企改革后正式改组成立,注册资本50000万元,属珙县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的核心国有企业。公司作为县属矿产资源整合与升级平台,定位为矿产资源开发、销售、生产加工一体化经营公司,主要布局矿产开采、加工、销售、物流运输、区域内矿产品统购统销及延伸产业链等业务。
(七)宜宾瑞高物流有限公司
宜宾瑞高物流有限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以物流运输和矿产销售为主营方向,着力打造珙县矿业产品集中运输中心和销售配送中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产能结构,努力实现对域内矿产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购统销。
(八)珙县隆胜矿业有限公司
珙县隆胜矿业有限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县矿业公司占股70%,公司主要从事非煤矿山开采业务,现有黄砂岩矿权1宗(储量:288.5万吨)位于巡场镇汾洞村,项目建设占地约100亩。开采品种: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吨/年(本次设计生产规模为51万/吨年);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
(九)珙县戎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珙县戎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100.69万元,其中县矿业公司控股65%。公司主要从事非煤矿山开采业务,现有石灰岩矿权1宗(储量:288.67万吨)位于上罗镇黄腊村,矿山现已建成达产。公司致力于建材及产业链发展,将以石灰石开采加工为依托,以商砼、沥砼为重点,以装配式建筑预制件和高速路路沿石预制件为辅助,不断延伸产业链。
(十)四川仁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四川仁予再生资源利用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县矿业公司占股51%,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和弃土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在新林村谢家湾建设有一条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的建渣生产车间,一条年处理30万吨建渣废料的烘干生产线,一条年产30万吨的粉煤灰生产线。主要生产产品有再生粗、细骨料以及粉煤灰。
(十一)珙县明承石材有限公司
珙珙县明承石材有限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县矿业公司占股51%,公司主要从事非煤矿山开采业务,现有石灰岩矿权1宗(储量:886.6万吨)位于洛亥镇花园村,矿山目前处于前期建设阶段,计划明年正式启动矿山建设。
(十二)珙县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珙县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县矿业公司占股51%,公司主要负责新能源领域投资开发,响应“电动宜宾”工程,完善珙县新能源基础设施,推动宜珙路绿色货运走廊、珙县绿色矿山建设。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4 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10月30日)未满36周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学籍验证、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档压缩到文件夹,并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5396648@qq.com,务必按要求发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8日18: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以外投递无效。
特别提醒: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者如提交其他版本的个人简历或求职报名表,均视为不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须明确填写本次应聘岗位,且1人只限报1个岗位。未填明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提交资料不齐全均视为报名不合格。
4.应聘者填写和提交应聘登记表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和补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人员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任职条件中有工作经验、业绩等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业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考生应对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1)笔试主要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应聘者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程序报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明确是否降低开考比例、调剂、延迟报名时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面试(占比60%)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遇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若未达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用“3+X”的面试考核形式(“3”指三道结构化面试公共题,“X”指现场提问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处理及专业知识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组织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组织考察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复审和审核。
(八)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录用公示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人才三江网(www.ybrc128.com)公示3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及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1-4316596。
咨询电话:0831-4014110。
黄女士(15183188883)、安女士(15883160001)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