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给家人用!(指南大全)

文摘   2024-10-29 17:15   黑龙江  

哥们,快到年底了,别忘了给自家娃缴明年的医疗保险!

哎呀,老铁,我都缴完了!还用的医保卡里的钱!

不用另交钱啊?咋整的啊?

你还不知道啊?咱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办了手续之后,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

好整吗?

手机就能操作,来,我教你!

太好啦!真是越来越方便了!

@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一名职工参保人的医保账户
可同时绑定10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
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
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
可直接调用共济账户支付
也可用医保个账共济账户资金代缴
已绑定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Part.1

个账共济如何支付
家庭成员就医购药费用?

一、适用范围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二、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渠道


1.“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2.“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

4.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三、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流程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以“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为例
上下滑动查看
↓↓↓



1.登录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登录至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

2.点击首页“热门服务-家庭共济“功能模块或者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3.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


4.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日期,终止日期不得与开始日期重复);


5.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仔细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完成绑定工作;

6.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查询绑定情况,同时“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


四、共济使用范围


主账户人成功进行共济绑定操作后,可支付家庭成员在黑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结算时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黑龙江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Part.2

个账共济如何缴纳
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费?

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金额。
2.医保个账共济缴费缴纳的是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缴费人自愿选择“居民参保个账代缴”。
4.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使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主账户人)登录“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操作,暂不支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家庭成员自己操作。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建立共济关系,具体参考上述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流程。


第二步:选择缴费方式,完成缴纳。


使用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搜索“龙江医保”小程序,并点击进入“家庭共济模块”,点击“居民参保个账代缴”,选择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以及代缴年份,再点击“代缴”即可。



第三步:缴费查询


登录龙江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查,选择账户明细查询模块,可查看个人账户变动明细。

医保服务热线


0451-12393转3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安卓系统手机用户还可通过0451-12393转3医保服务热线享受“5G视频办”服务,实现手机端咨询、查询和办理医保高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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