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政务   2024-08-05 20:53   湖北  

全县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

工作提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内容提示如下:


活动时间




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建议在8月13日前开展。因特殊情况延迟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争当时代改革先锋
活动内容

1
召开支委会


研究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及其他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2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

集中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基层党支部共同学习)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2.学习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各基层党支部共同学习)
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等
②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扫黑除恶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关党支部重点学)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村、社区党支部重点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习近平对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作出重要指示
详讯丨习近平对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抢险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5.其他重要内容(两新组织党支部重点学)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习近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

个人自学内容:

1.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农业农村部联合举办全国乡镇党委书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视频培训班
2.省委召开专题会议 持续深化共同缔造试点工作 完善基层治理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
4.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5.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6.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对已经组织集中学习的内容可不重复学,由基层党支部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学习内容)。



二是开展交流讨论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采取专题党课、专家辅导、座谈交流、典型发言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紧扣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复盘总结,采取“日常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的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是强化实干实为

组织党员广泛参与防汛抗旱、文明创建、反诈宣传、困难帮扶和矛盾化解等下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主动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

3
活动后召开党小组会议 


围绕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开展专题讨论,各村党支部要依托塆组“红星之家”,开展好党小组会。

相关要求

1.各乡镇(场、处)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高新区党工委要根据提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可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步开展,及时向在外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发放学习资料包并汇总意见建议和学习心得,不断提高参会率、参学率,可通过“联建”+“指导”方式联合开展,注重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提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影响力

2.各支部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现场学习、“走出去”学习。通过参观和相互交流,进一步砥砺理想信念、汇聚奋进力量,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严防“高级黑”“低级红”。

3.各党支部要及时提示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将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处)驻村干部、工作队、第一书记要参与帮扶村党支部主题党日;要加强工作统筹,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一线调研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在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乡村振兴中多做贡献。

4.各乡镇(场、处)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高新区党工委要加强对本级、下级党组织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指导力度,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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