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在酒中毁在杯中
发生事故一走了之
以身试法苦果自尝
终生禁驾警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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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2024年11月,阜宁籍2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姓名:晏为将
身份证号码:3209231970********
禁驾事由: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姓名:张兴红
身份证号码:3209231969********
禁驾事由: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第一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切记,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江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