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单月消费天数满10天
可在达标次日10时抢兑好礼
每人每月限参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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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身份证号视为同一持卡人,满足单月消费天数满10天即可参与活动,活动期间每人每月限参与1次。附属卡不单独参与活动,其交易将一并计入主卡账户。
2.单月消费达标,次日10时起可参与抢兑,活动期间可兑换礼品总计18000份,电子券按日投放,当日剩余未兑换礼品数量将自动滚动至次日。每批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礼品一经兑换无法撤销及更换。
3.达标当月兑换有效期为达标次日—次月5日每日10:00-23:59,活动达标奖励过期未兑换视为放弃。
4.本次活动仅限持有鄞州银行正常信用卡客户参与。境内外一般消费和预授权完成消费均可计入(不论线上线下、是否累积积分),如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等渠道快捷支付、Apple Pay、云闪付等交易。但取现、预授权、ETC交易、代扣代缴类交易、分期类交易、手续费等不计入消费统计范围。本次活动交易时间以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当日在22点之后的消费将计入下一自然日,活动最后参与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1时59分59秒。
5.本次活动礼品由供应商提供。其中支付宝红包及微信立减金需绑定鄞州银行信用卡支付使用方可抵扣,支付宝红包支付满20.01元使用,微信立减金支付满10.01元使用。有效期为兑换领取之日起15天,过期不予补发,详细使用规则请至支付宝卡包或微信钱包查看使用。微信立减金领仅限在微信兑换后自动发送至微信卡包,如领取失败,可通过鄞州银行微银行——蜜生活——信用卡专区登录,在我的——订单中查看重新领取。支付宝红包仅限兑换至手机号对应的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中。
6.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卡片或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行为违反鄞州银行蜜蜂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等相关规定;涉嫌进行虚假交易或违法交易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权利,鄞州银行有权将持卡人的活动资格收回。
7.持卡人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细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或变更,请以鄞州银行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