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第三小学2024年
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吴政办发〔2018〕33号文件及吴教体局发〔2024〕39号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吴起县第三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招生工作负责人:刘志婕
咨询电话:
13488243877 18700118788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新生入学工作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教体局确定招生片区和招生实施方案,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将招生方案、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三)坚持居住地与学区一致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组织登记入学,学位空缺的由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以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因城区改造搬迁、进城经商务工等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社区居住地为准。
二、招生对象:
城区内具有学前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无小学生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10个班级,每班55人, 共计550人。班级分配将采取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和家长代表共计50人,在纪委监督下采用抓阄的办法进行。
四、招生范围:
依据吴政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及吴教体局发〔2024〕39号文件规定第三小学学区为:东至张坪村;南至合沟糜地沟隧道口;西至居宁花园、凯宁家园和雅宁佳苑(不含以上)以东,延运巷公厕以东;北至北过境隧道口。学区包括趟湾子、鸵鸟台、白沟洼、合沟。
五、招生程序:
学校资格审核——信息核对——家长网上报名——学校录取——入学报名
(一)资格审核
采取先资格审核,形成基础数据,然后根据家长网上报名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阶段: 8月16日,学校审核以下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以及片区内中省市驻吴单位非吴起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
加资格审核。
2.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片区内,但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吴起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 8月17日—18日, 审核以下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片区内租住),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原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片区内,但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吴起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片区内租住),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社区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第三阶段: 8月19日, 审核以下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为非吴起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2.适龄儿童为非吴起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租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对应社区证明,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二)信息核对: 8月20日至8月21日,学校到有关部门核对房产与户籍信息,并协同社区办事处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基本信息将录入吴起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录入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8月22日,符合入学条件且录入吴起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吴起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wuqi2024.js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吴起家校交流(微信号:wqjy114)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二维码见文末)】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吴起籍适龄儿童可填报一所志愿学校,其他适龄儿童须填报二所志愿学校。不参与资格审核、未录入基础数据库的无法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于受理。
(四)分段录取:录取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如上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时,则进行下一阶段录取;如上一阶段适龄儿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则不进行下一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8月23日,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依次录取以下三种类型适龄儿童。
1. 法定监护人在第三小学学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户籍在第三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第三小学片区内中省市驻吴单位非吴起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适龄儿童)。
2. 法定监护人为吴起户籍,且在第三小学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3. 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第三小学片区内,但在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月24日,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本阶段录取工作。依次录取以下三种类型的适龄儿童。
1. 法定监护人不在第三小学片区内的吴起户籍,在第三小学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租住户适龄儿童。
2. 适龄儿童为非吴起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第三小学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3. 适龄儿童为非吴起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第三小学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
若以上类型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本校区招生学位时,应如数录取;若某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教科体局采用派位的方式进行派位,或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获得的时间顺序实施招生,额满为止。电子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电子派位。
前两个阶段仍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县教科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与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登录阳光招生平台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于8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学籍,逾期不予补报。
六、注意事项
1. 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真实、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2. 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3. 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不信谣、不传谣。家长可在吴起县第三小学微信平台公告中得知相关信息,不信社会乱发信息、不信社会传谣,时刻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切记不要亲信社会谣言。
5、学生录取以房产、户籍为主,家长不允许提前排队报名,防止出现人员拥挤,严格按照发布的时间点参加审核、报名。学生是否录取与参加资格审核排队的先后顺序无关。
七、有关说明
1. 为妥善安排新生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吴起城区租住的,不划分学校服务片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希望进城务工人员合理选择居住区域,并理性签订租赁期限。
2. 现役军人、烈士遗属、引进高尖端人才和对教育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核查属实后,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3. 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直接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4. 小学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房屋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外地学校的学生,需再转回我县城区学校就读的,不再视其为服务区内学生,须在申请转入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学校与教科体局同意后方可转入就读。
5. 《吴起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吴起家校交流(微信号:wqjy114)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二维码见文末)】下载,也可在招生学校或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领取。
6. 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房屋确实已经交付使用,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须到不动产中心开具房产查询证明。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4年5月15日之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包括购房合同等凭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7. 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所对应的招生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最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等缴费原始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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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吴起县第三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2.吴起县2024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第三小学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附件1
吴起县第三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资格审核 一 | 8 月 16日上午 和居 三幼 十幼 | 学校对以下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 1.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片区内(对口户籍),片区内有房产;2.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片区内(非对口)的吴起户籍,片区内有房产。3.学校片区内中省市驻吴单位非吴起户籍正式职工(持单位工作证明<领导签字>)。 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到房管所开具房产查询证明;房屋确实已经交付使用,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所收件收据为依据。‚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4年5月15日之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包括购房合同等凭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④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收入学申请表、户口簿、房权证明或房产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8月 16日下午 育才 八幼 其他幼儿园 | ||
资格审核 二 | 8月 17日 | 学校对以下两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 1.对口户籍,片区内无房产(片区内租房)。 2.吴起户籍(非对口),片区内无房产(片区内租房)。 (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区内房产证明>、租住合同、社区居住证明、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
8月 18日 | ||
资格审核 三 | 8月 19日 | 学校对以下两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 1.非吴起户籍,片区内有房产。 2.非吴起户籍,片区内无房产。 (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合同、社区居住证明、近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
信息核对 | 8月 20日至 8月 21日 | 学校对所收集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到有关部门核对房产与户籍信息,协同社区办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
网上报名 | 8月 22日 | 符合入学条件且录入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 |
录 取 阶 段 | 8月 23日 | 第一阶段:1.对口户籍,片区内有房产;中省市驻吴单位非吴起户籍,片区内有房产;吴起户籍(非对口),片区内有房产。 2.对口户籍,片区内无房产; |
8月 24日 | 第二阶段:1.吴起户籍(非对口,片区内无房产,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信息先后顺序录取)。 2.非吴起户籍,片区内有房产;非吴起户籍,片区内无房产)。 3.若某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数大于我校剩余学位数时,教科体局将采用派位的方式进行派位,或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获得的时间顺序实施招生,额满为止。 4.仍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县教科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与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 |
入学报名 | 8月 25日 |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持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学籍。 |
吴起县2024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近2
编号: 申请就读学校:
家长填写 | 适龄儿童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监护人关系 | |||
户 号 | 户 主 | 与户主关系 | ||||
法定监护人1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法定监护人2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户籍地址 | ||||||
现居住地址 | ||||||
签字确认 | 现申请就读你校,填写信息与提交证件真实有效。签字: | |||||
学校填写 | 户籍类型 | □对口户籍□非对口吴起户籍□非吴起县户籍 | 签字: | |||
房屋类型 | □片区内具有房屋产权 □在片区内租住 | 签字: | ||||
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 1.户口薄 □有□无 2. 房屋产权证明 □有□无 3. 其他资料(须注明) | |||||
资格审核 结果 | 所属批次 | 学校意见 | 录入数据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对口户籍指属于学校片区内的户籍。
2.本安排与县政府文件不同的依县政府文件为准。
3.学生报名、审核、录取情况请关注吴起家校交流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阅。
4.网上报名系统只在8月22日开放一天。
编辑:刘智慧 审核:刘志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