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宣传动员(2023年7月上旬一2023年8月下旬)
a.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核评估工作,审定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b.召开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会,部署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c.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②强化建设(2023年9月上旬一2024年7月中旬)
a.各项目小组、各单位对标对表,找差距,制定问题清单;
b.各学院及职能处室聚焦审核重点自查自建,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完善和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单位根据指标准备支撑资料目录;
c.各单位开展自评,并撰写自评总结报告。
③检查督查(2024年7月下旬一2024年10月下旬)
a.开展校内质量检查,评估各单位评建工作进度和质量;
b.根据检查督查结果,查漏补缺,整改落实;
c.凝练办学特色,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邀请专家进行审阅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④预评整改(2024年11月上旬一2025年1月上旬)
a.学校开展预评估;
b.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讨论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c.校内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d.《自评报告》及汇报 PPT提交学校审定。
①制订《迎评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迎评准备工作,按要求汇编评估相关资料。
②完成线上评估保障条件建设和测试工作,配合评估专家线上评审。
③线上提交“1+3+3”报告。
④补充线上评估材料,接受专家线上评估,根据意见进一步整改建设。
⑤编制专家进校考查案头材料及学校汇报材料,整理支撑材料。
⑥制定专家进校日程安排、接待、实地考查工作方案。
⑦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评估专家组的工作,接受专家组进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