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楼市   2024-08-09 17:11   广西  





北海市第五幼儿园


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北教通字〔2021〕9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园后勤服务用人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


一、 聘用形式与范围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信息
    
  计划招聘保教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8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8:00-12:00;15:00-18:00)到北海市第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包括:
      (1)《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到幼儿园领取)。
     (2)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人员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通知考生参加招聘考核。考核安排如下:

 1.考核地点: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大道西延线成都路西即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侧);

 2.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0:00;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10:15开始。

 3.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为紧缺的岗位,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比例开考。

 4.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幼儿园按照其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在考核结束三日内通知到本人。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20日上午8:4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处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笔试、面试。凡未在考核当天上午8:40前到达候考处的,按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北海市第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遇国家或自治区有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七、 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幼儿园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聘用期限为一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


十、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海市第五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大道西延线成都路西即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侧)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79—3965063,18777945635




供稿 | 行政办

编辑 | 陈桂丽

 校对 | 韦梅珍 

审核 | 陈慧玲

 审阅 | 马   力 

审发 | 劳大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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