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五幼儿园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人员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通知考生参加招聘考核。考核安排如下:
1.考核地点: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大道西延线成都路西即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侧);
2.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0:00;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10:15开始。
3.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为紧缺的岗位,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比例开考。
4.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幼儿园按照其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在考核结束三日内通知到本人。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20日上午8:4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处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笔试、面试。凡未在考核当天上午8:40前到达候考处的,按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考察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遇国家或自治区有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经幼儿园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地址: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大道西延线成都路西即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侧)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79—3965063,18777945635
编辑 | 陈桂丽
校对 | 韦梅珍
审核 | 陈慧玲
审阅 | 马 力
审发 | 劳大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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